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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恋男孩杀母案

发布时间:2014年10月12日 温州刑事拘留律师  
朱陵杰,18岁,家住河南省新郑市,中专辍学后迷恋上网络,开始从家里偷钱上网,为此受到父母严厉的批评和斥责。

2008年5月份,朱陵杰在网上认识了一个网名叫“虞冰冰”的呼和浩特女孩,并陷入热恋。当年9月20日,朱陵杰从家里偷9000元钱,乘车去呼和浩特,将虞冰冰接到新郑,租了一套房子住在了一起。朱陵杰和虞冰冰都每天除了上网就是睡觉,俩人很快就没钱花了。

2008年12月2日,朱陵杰买了一把黑色折叠匕首,打算杀了家人后偷钱出来过日子。当晚10点多,朱陵杰回到家,父亲来到他的房间语重心长地教育他如何做人,当父亲睡着后,他悄悄下到一楼,敲开了母亲的房门。在母亲身边躺了20多分钟后,也就是次日凌晨两点半,朱陵杰摸出随身携带的匕首,决定对熟睡中的母亲下手,然后拿枕头捂着母亲的脸,右手拿匕首朝母亲身上一阵猛刺,一直到母亲一动不动。随后,朱陵杰洗了洗手,开始满屋子找钱,在搜到1000余元现金后,他与女友会合,连夜逃往呼市虞冰冰家藏匿了起来。事隔两天,新郑警方就将朱陵杰抓获归案。

经法医鉴定,朱陵杰的母亲系被单刃刺器刺破双侧肺脏及肝脏,致失血性休克死亡。头部、胸背部、腿上刀伤多达72处。

本案庭审中,朱陵杰的外公、外婆、父亲和弟弟请求法官能给朱陵杰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,同时,他们也放弃对朱陵杰民事赔偿责任的追究。

【法院判决】

2009年7月3日,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泀,对朱陵杰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

【法律界提示】

十八岁的成年人迷恋网络,为了方便在家偷钱竟然杀死自己的亲生母亲,虽然得到了亲人的宽恕,但是逃避不了法律的惩罚。这的确是让人心酸的案例,试想假如朱陵杰的父母当初通过法律手段遏制儿子的盗窃行为,今日的悲剧是不是就不会发生了?法律界提示,父母在关爱孩子的同时要注意对孩子的教育,一旦发现孩子有犯罪行为应该理智对待,劝说其主动改正错误,自觉承担法律责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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