疯狂女婿打岳母
被告人王某曾因聚众斗殴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,后于2003年12月23日刑满释放。2008年8月初,被告人王某与妻子李某因琐事争吵,事后李某回到射阳县合德镇林园二村的娘家。2008年8月25日晚19时许,被告人王某到岳母家找妻子,因李某与母亲周某不开门,愤怒的王某遂踹门入室并对周某进行殴打,导致周某脸部、左耳等处受伤。经鉴定,周某伤势为轻伤。
故意杀人罪怎样判刑
江苏省射阳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,被告人王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,致人轻伤,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,应予处罚。被告人王某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,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,系累犯,依法从重处罚。
2009年1月6日,射阳县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8个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