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丈夫离世遗留房产 母子对簿公堂争产权

发布时间:2017年9月26日 温州刑事拘留律师  

  中新网无锡8月8日电(孙权 葛宏锴)丈夫去世之后留下一套房产,妻子为保障生活,想将房产过户到自己的名下,无奈儿子不同意,认为该房产作为遗产自己应当有一定的份额,双方协商不成,最终对簿公堂。8日,江苏省无锡市北塘法院黄巷法庭审结了这起产权纠纷案件。

  2011年6月18日,原告徐女士的丈夫去世。老人去世前,将名下的一套房产留给徐女士,并让前来病床前看望的邻居在遗嘱上签字,作为见证人。谁知老人去世后,徐女士提出将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时,儿子不但不配合,反而提出异议,认为签遗嘱时自己不知情,他不认可遗嘱。

  徐女士的儿子提出,对于房产,他应当享有相应的继承份额。双方为此争执不休,一气之下,徐女士将儿子告上了法庭。黄巷法庭经过审理,最终认定遗嘱合法有效,判决支持了徐女士的诉讼请求。

  “诉讼中的双方系母子关系,案件的处理已给母子双方的情感造成伤痛。因此,诉讼并不是解决纠纷的最好方式。”办案法官表示,原、被告双方在产生家庭矛盾时,都应本着心平气和、换位思考、将心比心的方式去解决,共同珍惜所拥有的亲情。(完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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