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冷库员工与客户勾结偷走价值32万食品被判11年

发布时间:2015年10月19日 温州刑事拘留律师  
“你有病的时候,是不是我开车拉你去医院?是不是我给你买药买饭?你的奖金是不是最高的?……”

  面对“二姨”的连串问题,张纲(化名)在法庭上一边点头一边流泪。

  作为最受“二姨”信任的员工,张纲伙同陆超(化名)共盗窃价值32万元的冰鲜食品。一审均被判处11年有期徒刑。

  东西丢了门没坏有内鬼

  “我家是做冰鲜食品的,有个40多吨的冷库。我家那些员工都是20多岁的小孩,和我孩子年龄差不多,他们都管我叫二姨。”刘女士表示。

  从去年年中开始,刘女士就发现账目有问题:“进货的出货的数目对不上,每个月总要差几万元的东西。正常损耗绝对没有这么大啊,而且是连续性的,就感觉肯定不对,应该是有人偷东西。但是冷库的钥匙都在,冷库的门也没有被撬轧的痕迹。最主要的,这些东西不是一次性丢的。应该是内部人干的!”

  刘女士给员工开了会,询问这事,但是没人承认。

  去年11月,刘家调取了冷库的监控录像,最终锁定了张纲。“他平时就负责冷库,借着送货出货的机会,他就偷配了钥匙。然后等我们都下班之后,他再去偷东西。什么金枪鱼啊、鹅肝啊,每次都拿的不多,10件8件的,但是架不住总拿啊!”刘女士介绍。

  偷东西被录像还不承认

  “这小孩才23岁,平时说话办事都不错,可以说是我们最信任的员工,要不然也不能让他管冷库啊。看完录像我还问过他,他还是不承认。我们生气啊,就报了案。”刘女士。

  张纲到案后供出了陆超。

  陆超是平时到刘家上货的商户,上货时认识了张纲。“陆超的冷库就在我家冷库对面,张纲每次偷来了东西,就直接送到陆超的冷库。卖的钱两人平均分,他们一共盗窃了32万元的东西。张纲被抓之后,表现的还不错,退了赃款。不过陆超态度很恶劣,不承认,也没退赃。”刘女士介绍。

  法院一审分别判处2人11年有期徒刑,宣判后陆超认为自己是销赃不是盗窃,提起上诉。

  二审时被害人感到“后悔”

  2月25日,此案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。刘女士作为证人出庭。“唉,看他那样我心里都难受,他在里面10来年,这辈子是不是就毁了?我对他真是像自己儿子似的,当初他就是不承认,我们一生气就报案了。现在真是有点后悔啊。”庭审后,刘女士表示。

  此案在二审中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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