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男子嫌工作累辞职实施盗窃
据天津北方网讯,男子因生活拮据,竟对之前曾任职过的菜市场批发店下手,连续盗窃十余次,并将贼手伸向了周边批发店。嫌疑人李某某本来是在菜市场一家批发店上班,因嫌工作累,便辞职回家。没有工作的他因生活拮据,动起了歪主意。李某某陆续得手后,逐渐沉浸在这种不劳而获的喜悦中,花钱也是大手大脚起来。他怕店主发现,每次偷的金额不多,可是专偷一家已经不能满足他的花销,贪婪的他便打起了其他家批发店的主意,今年9月底10月初期间,他开始对其他家批发店撬门撬窗盗窃财物。共有6家批发店被盗,涉案金额达2万余元,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。
二、所盗金额已构成犯罪
盗窃罪(刑法第264条),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。
如何根据盗窃金额进行量刑的呢
(一)盗窃数额较大,法定刑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量刑标准:
1000元以上不满2500元的,处管制、拘役、有期徒刑六个月或单处罚金;
2500元以上不满4000元的,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;
4000元以上不满7000元的,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二年;
7000元以上不满10000元的,处有期徒刑二年至三年。
(二)盗窃数额巨大,法定刑在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的量刑标准:
10000元以上不满17000元的,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四年;
17000元以上不满24000元的,处有期徒刑四年至五年;24000元以上不满31000元的,处有期徒刑五年至六年;
31000元以上不满38000元的,处有期徒刑六年至七年;
38000元以上不满45000元的,处有期徒刑七年至八年;
45000以上不满52000元的,处有期徒刑八年至九年;
52000元以上不满60000元的,处有期徒刑九年至十年。
(三)盗窃数额特别巨大,法定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及无期徒刑的量刑标准:
60000元以上不满78000元的,处有期徒刑十年至十一年;
78000元以上不满96000元的,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至十二年;
96000元以上不满114000元的,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至十三年;
114000元以上不满132000元的,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至十四年;
132000元以上不满150000元的,处有期徒刑十四年至十五年;
150000元以上的处无期徒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