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男子将毒品藏在香烟盒内,贩卖给瘾君子吸食,结果当场被警方抓获。日前,该男子被法院以贩毒罪判刑5年。
3月16日17时许,家住四川省南充的李某、雍某等人相约在南充市顺庆区麦秀路“瑞祥大酒店”502房间玩耍。李某提出买点毒品吸,于是打电话给家住南充高坪区的宁某提出购买毒品。宁某当即表示同意,并要李某自己到该酒店406号房间去拿货。李某到406房间后,宁某从一个“芙蓉王”烟盒里掏出三颗红色颗粒,以100元价格卖给李某。李某返回502房间不久,被告人宁某也来到了502房间,众人于是一起吸食毒品。
这时,恰好遇上了巡逻民警查房,宁某立即将“芙蓉王”烟盒扔在地上,但却没有逃脱民警的眼睛。民警捡起烟盒进行检查,发现里面有红色颗粒物90颗。后经南充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,该90颗红色颗粒物检出甲基苯丙胺和咖啡因成分,净重9.02克。民警遂即将宁某拘捕,后诉至顺庆区法院。
法院经审理认为,宁某明知是毒品予以贩卖,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,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,并处罚金4000元。